北京刑事律师--高同武
山东省徐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,受贿数额巨大,一审判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没收财产三十万元。高同武律师代理二审辩护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半,并处没收财产十五万元。改判幅度较大,当事人非常满意!高同武律师联系电话18601276788。北京刑事律师著关键词: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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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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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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